关于当代文艺学理论生长点的思考(上篇)
关于当代文艺学理论生长点的思考(上篇)何国瑞理论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富有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自70年代末我国进入新时期以来,文艺学界已在思考本学科如何变革的问题。80年代初我在广州召开的一次全国文艺学会议上发言,主要讲了文艺学现代化的问题。随后.我在有关的论著中,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我以为,在90年代,我们应该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21世纪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好积极充分的准备。而在诸多问题中,首要的是文艺学理论生长点的问题。本文拟就此谈些粗略的看法。∥————昏我在《文艺学现代化三题》和《马《不能局i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建设的方法论问《限于认3题》中提出,必须超越把唯物主义认 l识论3识论当作理论基础的传统的文艺学, k————一承认文艺不是一种象科学一样的特殊的认识形式。在《艺术生产原理》一书中,我也贯彻了这一观点,由此引起学术界一些异议。我至今仍然坚持这一观点:我们“不走出文艺是一种认识”的误区,就很难与马克思主义对上号,必将处于困厄之中。我们为什么要坚持这一看法呢?这里可以谈谈我的认识过程。建国之初,我进入大学中文系读书,后来毕业后在高校从事文艺理论教学。当时我被教育并且也教育别人接受这一观点:文学艺术是对现实的真实反映,是一种认识生活的特殊形式.它以形象反映现实生活的本质.揭示生活的规律。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教学和科研中我都坚信并坚持这种观点。但有的学生常常提出一些个例,如什么什幺作品,它们究竟反映了现裒生活的什么本质规律呢?而1一届一届的学生差不多反复提出同类的问题.质疑的个例涉及的面也越来越广。于是.这个疑问也就慢慢引起了我的思考,不免常常独自琢磨:《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朱自清、俞平伯二人同游之后同以这一题目写的两篇散文,情味迥然有别,但都成了现代文学史上的名篇,单用“反映对象的真实”,能很好地解释么?《春江花月夜》反映了张若虚时代的什么本质、什么规律?同一天安门,封建社会是帝王威严的显示,而解放后则成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的象征,能从它本身是“认识生活的特殊形式”这一论断中得到合理的解释么?据说是明清时叫《夕阳萧鼓》,近人加以丰富而定名为《春江花月夜》的民族器乐曲,又给了人们什么真理性的认识呢?阿炳解放前的无题创作,解放后被别人命名为《二泉映月》的二胡曲又揭示了生活什么本质呢?它们不都是某种情绪、某种感情、某种体验的表现么?新时期来,改革开放,一方面,西方现代派和非洲、拉丁美洲等种种艺术作品及各种文艺理论、哲学思潮纷纷被介绍到国内来,又加上其他种种丰富复杂的文化现象,更从诸多方面对“文艺是一种特殊的认识形式”的理论提出了无声的挑战。另一方面,国内心理学、思维科学的大发展,揭示了日常生活、技术发明、艺术创造等许多领域中的非认识性的思维活动,及其在这些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如现代思维科学认为,人类思维形式除抽象(逻辑)思维外,还有形象(直感)思维、灵感(顿悟)思维、特异(潜态)思维等;以往的逻辑学,主要是形式逻辑,揭示了抽象(理性)思维的规律.但形象思维、灵感思维、特异思维却常常不遵守甚至只有违背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和成果。形式逻辑的思维起点是概念,然后借助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概念与概念间的关系进行推理。人在认识活动中是不能违反形式逻辑的。但在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活动中,只有形式逻辑却是不够的。正象恩格斯说的.形式逻辑具有“狭隘的界限”①,它不能说明想象、幻想、直觉、顿悟、灵感、潜意识等非理性的非认识性的思维活动。一切认识活动都各有一个确定的对象.都以求知为目的;而好些艺术门类(如书法、建筑)和许多艺术作品却根本没有具体反映对象.它们只不过是人的心中营构之象的物化(至于营构心象的材料源于何处则可作出唯物唯心的解释);一般艺术活动几乎都不以求知为目的(至于人们在艺术欣赏中得到知识的启迪,那另当别论)。正是这种长期的思索和新时期新情况的逼进,使我不能不转变认识:艺术含认识的因素,但主要不是一种认识.用认识论来研究文学艺术是偏颇的,必然带来不少理论的盲区。萨————飞显然,用认识论作为文艺学的生 l要准确l长点,不行。但反映论是不能突破的.《理解反3人的任何思维活动、心理活动无不是 l映论3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奇怪的是80乜————一年代不少人因批评认识论的局限而公然否定、攻击反映论。“任何文艺无不是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的命题也遭到了非议.甚至被斥之为庸俗的机械论。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之一在于我们和前苏联学术界长期有意无意把认识论与反映论等同起来。我反复想,反映论应大于(唯物主义)认识论,认识论只是反映论中的一个子项。我已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建设的方法论问题》一文中提出了这个观点。’把反映论和认识论r准物主义的)等同起来的定见是颇为严重的。别的且不说,就连权威性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在其哲学分卷中,也表现了这种误见的影响。譬如它在“反映”、“心理”条目中,是这样解释的:反映,是一切形态的物质的特性;人类的一切心理活动,感知、表象、记忆、想象、思维、感情、动机、意志是人类不同的反映形式。这就告诉读者.“反映”大于“认识”,“认识”被包含在“反映”之中。因为只有特殊的物质形态——人类才有认识,而认识又只是人类多种反映形式中的一种。可是,它在“反映”条目的解释中却又有这样的说法:反映“通常指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使人以观念的形式对客体及其规律的特征模写、复制和再现。”③这就把“反映”和“认识”又等同起来了。因为情感、意志等很难是对客体特性及其规律的模写、复制和重~80~现。而且从它的条目分类目录中还可以看出把“反映”、“主体与客体”当作为子目放在“认识”的_:目之下.“反映”小于“认识”的编排逻辑。再看看这部权威性的著作是怎样解释认识论和反映论的。它说.认识论是“指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的哲学理论。亦即知识论。”③既然界定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理论.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的认识活动(含其结果),为什么反映论不能按此逻辑来界定.即反映论是研究物质,主要是研究人类的反映活动及其发展过程的哲学理论呢?为什么反而说“反映论”是“确认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并对其一般自然前提和基础作出唯物主义解释的认识论原则”?为什么不把反映论哪怕只就人类来界定为“确认意识(精神、心理的东西,不是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并对其一般自然前提和基础作出唯物主义解释的哲学理论”呢?为什么在条目分类目录中要把反映论涵盖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之中呢?反映论不把一切物质形态的反映特性、各种反映形式.包括人类的感情、动机、幻想、理想、意志乃至潜意识等涵盖在自己的理论视野之中.而同认识论一样只研究、只涉及认识活动,那么各种物质形态(含人的)反映的一大片领域岂不被排除在哲学反映论之外么?而哲学从其作为“知”的最高体系一面来说.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人类身心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那马克思主义反映论岂不是残缺不全的?岂不是管不到或者不能完全管到心理学去么?岂不是更管不到自然界去了么?难怪前些年不少人认为用反映论来研究文学艺术不够了.不行了.必须用美学、心理学、伦理学等来研究。在他们看来.美学、心理学、伦理学等显然不受反映论制约.它们与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关系是平起平坐的关系。怎样才能解开这种自我矛盾,有力地反驳对于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非难和否定呢?现在通行的这种关于反映论的理解,究竟是否出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否符合于马克思主义呢?这促使我比较认真地重新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著作。据我的阅读所及.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我没有看到一处是把反映论与唯物主义认识论等同起来.更没有…处把反映论包含在唯物主义认识论之中。相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是把两者明确区分开来的.并把认识放在了诸多反映形式之中。有同志不同意我关于反映、反映论大于认识、●认识论的观点.并且批评我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著的引述是误解。这种批评对我实在是真正的“误解”。譬如我引述的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所说的这段话:“如果不承认那种认为人类意识反映客观外部世界的唯物主义反映论,就必然会主张不属于任何人的感觉,不属于任何人的心理.不属于任何人的精神.不属于任何人的意志。”④这里列宁讲得很明白:人类意识是客观外部世界的反映,这是唯物主义反映论.任何人的感觉,任何人的心理,任何人的精神.任何人的意志则都是属于人类意识的。反过来说,任何人的感觉、精神、意志,即人类意识,无不是客观外部世界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列宁的思维十分严密,逻辑十分清楚,他用的是“人类意识”,而不是“人类认识”,是“唯物主义反映论”,而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据此,我们有理由合理地得出结论.在列宁那里,意识大干认识,反映论大于认识论。除非为传统习见所蔽,就不会认为这样理解是一种“误解”。更何况列宁的这一思想还在多处表现出来:“我们的意识所反映的外部世界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的。”⑤“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就是马克思的学说。”⑥列宁在诸多地方都是使用“意识”而不是“认识”。应该承认,经典著作中有些话是可能被误解.的。譬如列宁这句话:“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意义。”⑦如不审慎,或者带着定见去寻找论据为己所用,就往往会视而不见或忽略话中“基本问题”这几个字,从而以为列宁肯定了反映论即认识论。殊不知列宁这段话中子句的意思,无非是说,任何认识都是一种反映,反映论是认识论的基础。列宁在同一著作中几个地方正是这样论断的:“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只是外部世界的映象;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的。唯物主义自觉地把人类的‘素朴’的信念作为自己的认识论的基础。”⑧“对象、物、物体是在我们之外、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着的.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唯物主义自觉地把这个结论作为自己认识论韵基础。”⑨从这逻辑严密的行文中.我们决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基础等于或小于(窄于)其上的建筑。相反,从中可以推断.反映论不等于认识论.而是大于认识论。现在,再让我们从最广泛的意义上,即不仅从人类社会而且从整个物质世界,不仅从社会辩证法而且从自然辩证法,即从最高最一般的哲学意义上.来谈谈反映和反映论。反映,黑格尔说,在德语里“这个词本来是用来讲光的,当光线直线射出,碰到一个镜面上时,又从这镜面上反射回来,便叫做反映。”⑩这即是映现之意。而同时,比如在俄语里,反映又有反应之意,即对外物影响、打击的即时回答。恩格斯说:“这种反应甚至在还没有细胞的地方,就已经存在着。”它是“由外面的一定刺激所引起的极简单的运动。”@由此看来,作为哲学的一般范畴,反映所揭示的是客观物质的一种普遍属性。列宁曾经正确肯定了这一点,他说:“假定一切物质都具有本质上跟感觉相近的特性、反映的特性,这是合乎逻辑的。”@反映是以各种具体物质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为基础的。反映的过程是物质相互吸引和相互排斥的对立统一过程。反映体现着物质的运动。每一事物因其内部组织结构有性质和水平的不同,它运动的形式也就不同,决定了它的反映形式也就各异。物质的具体形态是无限多样的,反映的形式也就无限多样。就物质已有的发展史来看.它经历了这样四个顺序的阶段:无机界_植物界一动物界_人类。无机界的反映表现为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形式,是纯被动的;植物界的反映表现为刺激感应的形式,有一定的自然选择性;动物的反映表现为感觉的形式,表现为生理、心理本能的反应过程,在以无条件反射(反应)为主的基础上还能形成有条件反射(反应),有条件反射的反映形式促使个体特点的显现;人类的反映则表现为全面、复杂、高级的心理活动形式,它建立在人的生产实践的基础之上,主要是自觉的.也有非自党的,反映是主要以第二信号系统——语言、兼有以非语言——表象为手段的反映.主要是一种对象性的、主客体关系的反映,是含感觉、知觉、统觉、直觉、错觉、想象、幻想、灵感、顿悟、理解、记忆、情绪、情感、意志、动机、目的、潜意识等所有的心理的东西在内的反映.认识、理想是其中的最高形式。入类的反映是个性与共性、个体与社会、理性与非理性相结合的反映。如用图来表示,当今物质世界反映大系统中.含有不同的子系统:物质反映 f理想的形式 i认识的形式人类反映——一意志的形式{ l情绪情感的形式; l潜意识的形式I f条件反射的形式动物界反映——
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 网址: http://www.zrbzfyjzz.cn/qikandaodu/2020/1120/3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