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教学模式探索
《自然辩证法概论》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1],是高等教育中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选修课程,在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当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通过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的教育,使学生理解和把握自然、科技与社会的辩证关系,对于改变理工科学生单向度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视野、沟通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树立科学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学生今后投身于我国科技强国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在实际的教学中,由于教育部的课程调整、课程自身特点以及各高校面临不同教学情况等原因,该课程存在着课时少而内容多、授课对象规模大和专业背景多样化等一些较为突出的教学问题。如何在现有条件下优化《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模式,以达到这门课的教学目标,是任课教师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一 课程教学面临的挑战
(一)课时缩短、内容增加:如何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010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意见》将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从过去的必修课程调整为选修课程,学分学时由2学分、36学时,调整为1学分、18学时,新方案于2011年秋季实施。[2]新课程方案实施后,课时减少、内容增加,但教学要求未降低。课时缩短与内容增加的教学矛盾并不是某一所高校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因此,如何在较为有限的课时内,既保证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又能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是该课程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授课对象规模大:如何保证课堂教学的效果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以新疆大学为例,在研究生一年级的授课规模中,教学班级的授课人数也在增加,合堂班超过百人,甚至120-130左右的班级也是常有。大班教学对教学管理,特别是教学效果的落实提出了挑战。如何在大规模的班级教学中发挥学生学习积极性,把握授课对象规模化与保证教学效果之间的张力、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是《自然辩证法概论》课堂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授课对象学术背景多样化:如何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新疆大学的学科门类非常齐全,教学对象涉及数学、物理、化学化工、生科、信息、资环、软件、纺服、机械、地矿、电气、建工等十余个学院的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这些研究生从地域来源、学科分布、培养类型层面具有多元化特征,除学位类生源外,还有不少国防生、在职生等。如何将自然辩证法理论联系学生的专业实际,统筹协调授课对象结构多样化与教学针对性、时效性的关系,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亦是本课程需要面对的难题之一。
二 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
为了尽可能化解《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面临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在具体的教学安排与教学设置中,我们对课程教学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并在实践上进行深化,理论上加以学习和总结。在教学内容上,采取专题教学的形式,每位老师根据自身学科背景和研究兴趣,制定专题名称和内容进行授课。通过解读大纲与教材,把教材体系转化为专题式的教学体系[3],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课时少而内容多的教学矛盾,保证了教学任务的完成;在教学组织形式上,教师队伍的建设上,通过相近专业组班、吸收全校专业教师授课,使教学内容贴近学生专业背景,有助于提高结构多样化的大合堂授课的教学效果;在教学方法上,采用案例教学,通过精选科学史及当代科技发展的经典案例,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保持课堂思维的开放性。
(一)采取专题形式进行教学
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授课对象、学科性质和学科特点决定了这门课程在授课方式上要采取以基本问题为中心的专题化教学方式。每个专题相对独立,专题内容设置相对灵活。教学团队在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即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这五部分教学内容,提炼教学重点,设置了如下五个专题:生态危机的哲学反思、思维方式与科技革命、科技变革中的人文关怀、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科技研究的伦理选择。五个专题分别对应课程教学大纲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四大部分,而第五部分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的教学内容则贯穿于以上四个专题之中。
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 网址: http://www.zrbzfyjzz.cn/qikandaodu/2021/0223/460.html